辽宁省农委对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067号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8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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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建〔2017〕70号
李树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治理,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进一步加强农药生产环节监管
一是从监管体制上解决农药监管部门多、盲点多的问题。新《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7年3月16日颁布,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条例》实施以前,我省农药生产环节的管理由质监和经信两部门负责,经营环节监管由农业、工商、安监等部门负责,使用环节监管主要由农业部门负责。新《条例》实施以后,将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全部划归由农业部门进行一体化监督管理。从监管体制上解决了重复监管、交叉监管、空白监管等并存的问题。
二是从制度上强化农药生产环节监管。新《条例》对农药生产企业实行登记制度和许可制度,特别是农药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将大幅度提高农药生产准入的门槛,对生产企业条件和农产品产质量均有严格的要求。
三是强化登记管理。在今后的农药登记工作中,将注重提高农药对生态环境、人畜健康等的安全性评价要求,加强对登记试验质量和数据真实性的核查,鼓励支持新农药创制,减少同质化产品登记,同时严格控制和减少有毒、高残留农药的登记。
四是强化生产许可管理。我省将在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实施后,严格准入条件,及时淘汰高污染、高风险的落后产能,推广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和“三废”处理技术,优化农药产业布局,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五是加强对中小型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管。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大对涉嫌违规农药企业的清理整顿力度,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监管,逐步从根本上扭转经营单位“小散杂”现状。
六是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鼓励企业、科研单位不断提高农药创新水平,开发生产“高效、低毒、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政府相关部门加大高效、低毒农药的推广力度,保障农产品生产用药安全。
2.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机制
一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长效机制。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追根溯源”工作已开展多年,形成了完善的长效工作机制,并在逐年加大力度、提高效能。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中,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专项监测、例行监测等农产品检测工作中发现的农残超标产品,依法开展查处工作。同时,对检测出的剧毒、高毒农药及禁限用农药,开展溯源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农药及假劣农药行为,视其违法行为,按照职责分工移交经信、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新《条例》实施前)。新《条例》实施后,农业部门对农药生产、销售、使用进行一体化监督管理,将更有力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的完善。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案件查处过程中,将由农业部门一个部门一查到底,即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又避免部门之间互相推诿。
二是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能力。2014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平台正式建立并运行,在此前后,各市、县农业部门陆续建立分平台20多个。平台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全程追溯。其中平台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检测数据管理系统以及农业投入品(农药)备案系统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溯源能力和效率。监管执法人员完全可以通过平台,查找问题农药的来源,即:在检测数据管理系统中发现农残超标的农产品后,在质量追溯系统中查找农产品的生产者及其使用的农药产品,再在农业投入品备案系统中追踪问题农药的来源。这种智能化、信息化监管执法手段,在执法实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省每年都在加大监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力度,连续5年将该项工作列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2014年,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辽政办发〔2014〕35号)规定“加快建立覆盖全省的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今年新出台的《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中,第32条明确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数据平台,实现部门信息交换,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查,依法公布抽查结果”。又进一步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全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的建立。
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资打假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机制
一是开通全省统一的投诉举报热线。为进一步畅通、拓宽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渠道,为广大农民等农产品生产者及消费者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我省于2013年开通了全省统一的“12316”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热线,为生产者、消费者提供农产品安全生产、科学合理选购农资产品、识假辨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等投诉、举报、咨询服务。
二是完善投诉举报制度机制。制定了《12316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资打假投诉举报工作流程》(辽农办质发〔2013〕79号)及《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资打假举报奖励办法》(辽农办质发〔2013〕89号)。热线24小时开通,设有人工服务和语音服务,制定了严格的受理、分办、办理、结果反馈等工作制度,热线专员15人,受聘专家100余人。热线开通以来运转畅通、高效,深受百姓喜爱和好评。
三是开通投诉举报微信公众号。在热线工作基础上,我省又于2016年开通了“12316” 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资打假投诉举报微信公众号,生产者、消费者均可通过微信,利用留言、语音、视频等方式随时进行咨询、投诉和举报。“12316”每年受理各类投诉举报举报事项几百到上千件不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机制得到不断完善,大大提高了监管部门的公信力,树立了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4.探索转变农业推广协作模式
一是创新农业技术推广理念。在传统农业推广协作模式的基础上,巩固联合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全省农业推广协作网。推进科研和推广体系深入融合,整合了高校、科研院所、各级农业推广部门、企业单位和群众性组织等的力量,发挥协同创新作用,利用网络平台,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提升科技创新与应用合理。
二是加强农业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把教育、研究、推广紧密结合,发挥科研、教育机构在农民培训和农技推广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作用,开通多种培训渠道,利用视频培训、远程技术指导等先进手段,提高培训、推广工作的覆盖面。
三是完善农业推广协作运行机制。积极争取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及相关单位的重视、支持,加强协作网能力条件建设,保障协作网的正常运转。成立相关的组织机构,发挥集群优势,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重点协作工作。要按照动态开放、互动交流、选题立项、联合攻关、协同推广、人才培养、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等理念,促进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人才互动交流和科技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协作网的作用。
二、大力实施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
1.持续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指导力度
一是我省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成效显著。我省自2005年开始,全面启动了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推广科学施肥,并先后实施多项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使全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实践证明,测土配方施肥对于提高肥料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产品品质、减少环境污染等作用显著,是一项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的重大技术措施。2016年,全省测土配方施肥6062万亩,实现了粮油作物全覆盖。
二是继续加大测度配方施肥工作力度。2017年我省将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000万亩,建立示范区10万亩;着力开展主要作物控减施肥与手机信息化服务技术集成示范推广项目,开发简单、易于操作的软件程序,在20个县推广手机信息化服务技术和主要作物空减施肥技术1500万亩,实现主要粮油作物全覆盖,进一步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2.继续组织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
一是完成年度计划控量指标。农业部于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全面启动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实现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同年,我省启动了“到2020年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制定并下发了《辽宁省“到2020年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推进落实工作方案》和《辽宁省“到2020年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推进落实技术方案》。在玉米、蔬菜和果树上, 2016年,我省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比上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达到37%,化肥使用纯量降至148.1万吨,较2015年下降了4万吨,实现了农业部化肥施用量增幅低于0.8%的年度指标。
二是明确2017年年度控量指标。确定了2017年化肥使用量增幅降到0.6%以下的工作目标。将采用“优化结构、精准施肥、有机替代、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等四项重点措施,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工作,根据各地土壤营养检测结果,指导生产者限量使用化肥,优化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方式,稳步提高肥料利用率。
三、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不断完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
制定了《辽宁省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发展规划》,建立农
业地方标准专家库,每年制定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开展了标准征集、专家论证和审定工作,2016年新立项农业地方标准54项,新审定标准35项,废止老旧标准263项,现行标准179项。推动各地加强标准集成转化与推广应用,制定了一批简明易懂的操作规程、模式图和明白纸。省农委每年举办各类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班10期以上。2017年全省将加大标准更新速度,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增加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的制定数量,特别是要发展地域特色产品标准化生产,制定特色产品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全年计划新制定农业地方标准70个,实现大宗品种绿色生产操作规程及地域特色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全覆盖。
2.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
我省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及新品种、新技术,结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等项目,推广各类新型生物源农药、生物有机肥和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综合配套技术;在优势农产品生产区域建设标准菜园、标准果园,通过标准化示范区的引导和大规模整体推进。目前,已建设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1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区45个,设施果树、蔬菜安全监控溯源项目示范区30个。2017年,我省将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全面提高标准的转化率和入户率,努力实现区域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规模化主体的标准普及率力争要达到100%。鼓励支持各地开展标准化示范基地、示范乡镇、示范单位、示范户创建,引导“菜篮子”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整建制实施标准化生产。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及登记工作。引导各地制定“认证”补贴扶持政策,强化证后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提高认证产品的品牌影响力,用品牌引领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3.加速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
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重点培育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四大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其中,专业大户发展空间很大,要加大支持;合作经营对组织农民、带动农民、富裕农民最直接,效果最好,在加快发展的同时,要解决好“假合作社”、运行不规范、专业经营人才缺乏等问题;家庭农场是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新生力量,要进一步规范家庭农场的认证标准和管理办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的主力军,要积极给予引导和扶持,通过企业建基地、带农户,并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延伸。鼓励支持各地开展标准化示范基地、示范乡镇、示范单位、示范户创建,引导“菜篮子”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整建制实施标准化生产,从根本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鼓励引导农民参加各类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提升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水平,注重可持续发展,优化产品和品质结构,增加绿色高端供给,减少低端无效供给,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带动绿色安全生产。
4.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含量
近年来,省科技厅、省农委等组织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等单位,重点围绕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与栽培技术、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控等,在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实施有机肥、秸杆还田,施用生物制剂、生物防控、诱扑,以及开发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保证农产品质量提供了技术支持,并推动了相关实用、安全、成熟技术的推广应用。特别是在良种选择、适地种地方面,加大研究和支持。我省常年坚持开展农作物新品种的展示示范工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实施良种良法配套示范与推广,筛选出适宜当地种植的优良新品种,加大宣传、示范与推广,保障农民用种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增收。2016年,在全省落实玉米、水稻、蔬菜、杂粮省级展示示范点共计12个,面积1300亩,共筛选出优良新品种累计125个,其中:玉米品种71个,水稻品种14个,杂粮品种7个,蔬菜品种33个。通过筛选出的新品种辐射带动作用,不仅加速了新品种推广,而且,为种植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产品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提高种植业效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17年将继续加大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力度,拟在全省建设农作物新品种省级展示示范点18个,面积1800亩,并以此为推动,在全省建立起互为依托、互为补充的省、市、县三级展示示范网络,为保障我省种植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做出新贡献。此外,将继续以破解制约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技术难题为重点,增强科技的支撑能力,通过争取国家的项目和资金支持,组织实施农业种子创新工程,选育适宜地方种植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同时,开展配套栽培技术、重大病虫害综防技术研究,加快农业生产标准化进程,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开发环境友好的新型肥料、农药产品,推动绿色安全标准生产。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7年6月13日